为规范青海广播电视台台属企业及对外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保障合作各方合法权益,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台属企业管理制度,对涉及大型礼仪庆典业务的台属企业及对外投资企业信息予以公示公告。
一、公示公告目的
本次公示旨在进一步加强青海广播电视台对台属企业及对外投资企业的监督管理,提升大型礼仪庆典活动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安全有序开展,便于社会各界查询核实相关企业资质及业务范围。
二、涉及大型礼仪庆典业务的企业类型
(一)台属全资企业:由青海广播电视台直接出资设立,依法取得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二)台属控股企业:青海广播电视台持股比例超过50%,或虽未超过50%但能够实际支配的企业。
(三)对外投资参股企业:青海广播电视台以资金、设备、知识产权等形式投资入股,但不具有控制权的企业。
三、大型礼仪庆典业务范围
上述企业依法可承接的大型礼仪庆典业务主要包括:
- 开业庆典、周年庆典、奠基仪式、揭牌仪式;
- 大型会议、论坛、发布会、推介会的礼仪服务;
- 文艺演出、晚会策划、舞台搭建、灯光音响服务;
- 展览展示、剪彩仪式、签约仪式、颁奖典礼;
- 其他经批准的礼仪庆典相关配套服务。
四、经营规范性要求
(一)承接大型礼仪庆典业务的企业,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许可,并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活动。
(二严禁以青海广播电视台名义违规开展商业宣传或虚假宣传,不得损害青海广播电视台声誉。
(三)规范合同管理,明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安全责任及违约责任,依法开具发票。
(四)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制定应急预案,确保活动场地、设备、人员安全。
(五)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不得利用台属企业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公示与查询方式
相关企业名单、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年度报告等信息,可通过以下途径查询:
- 青海广播电视台官方网站“公示公告”栏目;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青海广播电视台经营管理部(联系电话及办公地址以官方公布为准)。
六、监督与举报
社会各界如发现台属企业及对外投资企业在大型礼仪庆典业务中存在违规经营、虚假宣传、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等行为,可通过以下渠道反映:
- 青海广播电视台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及邮箱;
- 书面信函至青海广播电视台经营管理部(注明“企业公示监督”)。
七、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所涉企业信息以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及台属企业年度报告为准,如有变更,另行公示。
(二)未经青海广播电视台授权,任何企业或个人不得以台属企业名义承揽大型礼仪庆典业务。
(三)本公告解释权归青海广播电视台所有。
特此公告。
青海广播电视台
二〇二五年七月